山东省各高校图书馆:
为纪念高校图工委成立40周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将表彰一批为实现高校图书馆现代化而长期爱岗敬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榜样馆员。根据教指委《关于评选“高校图书馆榜样馆员”的通知》,分配山东省高校图书馆榜样馆员名额10人,其中本科院校分配8人,高职院校分配2人。经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我省高校图书馆范围内开展榜样馆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山东省高校图书馆现在岗人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在高校图书馆工作时间达到20年及以上(在不同高校图书馆工作可累加)。
二、推荐名额
每个高校图书馆限推荐1人。
三、推荐要求
1.高校图书馆榜样馆员候选人由各高校图书馆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本馆范围内推荐产生。
2.各高校图书馆负责本馆推荐人员的材料审核及申报,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
3.本次推荐工作由省高校图工委组织实施,省高校图工委常委馆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考察、推荐,确定获奖人员。
4.省高校图工委在图工委网站公示获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天。
四、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爱岗敬业,贡献突出。
3.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在图书馆改革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5.具有较强的图书馆工作研究与实践能力,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6.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
五、推荐资料
1.《高校图书馆榜样馆员推荐表》PDF扫描件电子稿一份,由图书馆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相关支撑材料:在馆工作期间工作荣誉及学术奖励证明材料(PDF扫描件电子稿)。
3.请各高校图书馆负责将上述推荐表(附件二)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于2021年11月29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dtgw@sdu.edu.cn,邮件和文件压缩包命名为“XX学校图书馆榜样馆员推荐”。
4.推荐材料报送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63558
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